英雄的尸体像狗一样被绑缚着、牵扯着!
[align=center][img]http://www.dahe.cn/xwzx/gn/W020091107635081259307.jpg[/img][/align][align=center]媒体曝光的打捞现场的图终于,我看到了传说中的荆州长江救人事件中的“绑尸要价”,一张照片证实了那个冷酷的事实。近日,多家媒体刊发了署名“真真”拍摄的这张照片。(11月3日《华商报》)一望而知,这是一张非专业人员使用便宜器材而拍摄的照片,然而事实和现场最简单的再现,使修饰和技艺变得无足轻重。
我看到了被绑着的一名溺亡大学生。他给了溺水者以生命,而自己的生命被江水吞噬。此时,他的肢体被两根绳子捆绑。他仍在水下,只有被绳子拉起的部分出水。在那个现场,他的这一部分身体需要拉出水面,仅仅是为了证明打捞者已经获得了一个打捞结果,需要1.2万元现金到位,打捞者才能把他拉出来。
我看到了打捞者的脸孔。老者满头银发,壮者面色奕奕,他们的脸上写着奇货可居的神情,他们的手上各拉着一根绑了溺亡大学生肢体的绳子,老者在船头伸手比划,意若说“不”,显然,价格还没有达到他们的愿望,或者现钱还没有交上手来。我不知道,如果钱未能到手,他们是不是会将打捞到手的溺亡大学生的尸体放回水底。
此时,尸体成为一种特殊的商品。我想,打捞尸体作为一种特殊的服务,应当获得服务的费用;我可以理解,作为一种未必具有“适意度”和“体面感”的服务,从业者应当获得比一般服务更加丰厚的报酬,然而,绑架尸体的行为,则直接将尸体变成了一种商品,交钱交货的行为,把尸体变成了商品;他们出售服务的行为,已经变成一种特殊的勒索。
我并非从法律意义上使用勒索的概念,我无法肯定这样的行为是否需要由法律来追究。我只是从社会心理和道德逻辑上,使用勒索这个说法。尸体无所谓使用价值,仅仅是因为人类无法摆脱情感、回忆、文化和价值依托,使得尸体成为生命尊严的延伸部分,使得善处后事成为无法放弃的悲伤寄托和心灵慰藉。因此,尸体作为商品,便成为一种向情感和心灵索价的行为。你要完成自己的悲痛和慰藉,需要善待死者的尸体,而对方则以随意摆弄尸体来讨要价钱。
人们之所以对这起绑尸索价行为愤怒至极,是因为溺亡的大学生死于无私的救人。这3名溺亡的大学生与两个尸体打捞者的眼光不同。在大学生们眼中,溺水者是临难的生命,必须救起,此时他们未曾考虑自己的危险。尸体打捞者的原则是“活人不救,只捞尸体”,换言之,如果有人溺水,那么合乎“活人非商品,尸体商品化”原则的做法,应该是任其溺亡然后打捞出水。这当然只是设想,因为他们在救人的时候并未出现,他们出现在大学生溺水时间长到足够溺亡以后。
这个时机,使他们无需面临救人还是捞尸的选择,而作为单纯的打捞者出场。而打捞起一具尸体,绑尸要价,既是一个单品交易,也是在展示打捞能力,依价办理,三具尸体都将出水。哭声震天,双膝跪地,承诺保证,都不足以使其削价或者延缓现金要求。
这个绑尸要价的行为,因为遇上救人而死的大学生,凸显其分外的冷酷和绝情,使人无法相信“人心换人心”的基本道义。然而,从打捞生意的这两个从业者来讲,他们打捞的只是尸体,他们为什么一定要考虑这个尸体是什么来历,某个人为什么会变成了尸体呢?同尸同价,他们实行一种“尸体无差别对待”,这并非特别过分的。
这就是说,如果我们对打捞者行为的愤怒,是基于对“英雄尸体”的不恭,而不是基于对普通尸体交易中同样存在的针对情感和良心的勒索,那么将很难经得起推敲,因为尽管我们悲愤莫名,但我们仍然不能说,你必须对英雄的尸体给以特别的对待,因为他是否愿意给某具尸体以特别对待,完全取决于他自己。事实上,我们应当厌恶的是对尸体标价勒索,而不是它针对于英雄,虽然对一个英雄的尸体的勒索,特别令人惊心。这就像孙志刚作为一个大学毕业生而被收容打死特别引人注目,而我们反对的是强制收容制度。
一个奇怪的现象是,打捞尸体怎么变成了一个市场。我已经注意到消防和海事部门都因没有打捞尸体的设备而无法行动,而照片向我们表明,“专业打捞尸体”也实在无需昂贵的设备,那不过是一条简陋的小船。政府有船政、水政、海事、消防,还有什么不在管理之中呢?但公共水域缺乏守望员和救生员,哪怕那里再多的游泳者;也缺乏公共的尸体打捞队,哪怕每年都会有一些人溺水而亡。就这样,一个以尸体为商品而且漫天要价、绑尸索价的特殊市场产生出来。现在,人们不仅拿钱买命买健康,还要拿钱买尸体。这岂是谴责绑尸要价的打捞者可以代替的思索。[/align] 中国人中竟然有这种丧尽天良的畜牲. 怒——怒——怒!!! 不管你是什么人,还是钱重要啊。良心何在啊*--024 船头上人的德性像不像莫老爷(《刘三姐》)和南霸天? 船头上那两个还可以称做人么*-006 我刚才看了一下照片,画面的右下方确实好像有一串钩子挂着!
根据其鱼线的方向好像是被下水救人的大学生缠着。
各位仔细地再看看! 同类?同胞?......金钱?
我在思考:为什么抗战时中国出了那么多的汉奸! *-022*-011*-005 救人大学生死于倒钩钓鱼捞尸陷井![转帖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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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日来,我在留意长江大学三位英雄舍身救人事迹的同时,脑海中一直有个疑问,长江边的少年几乎都是“浪里白条”,而且“渔船停留在离落水者不足5米的地方,甚至连救生圈都未给。
”此时我想起了曾报道过辽宁鲅鱼圈的一个案子,在海水浴场附进,潜伏着一些水性好的人,他们乘游泳者不注意,把这些人拉下水,然后捞尸体挣钱,后来一个游泳教练发现了这个秘密,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。
我突然惊觉,那两个落水少年是和渔船老板串通好了,是民间倒钩钓鱼捞尸陷井!他们故意落水,引别人来救,然后在水下拖住别人,等别人淹死后让渔船老板赚钱!要不然先下去的还没有被淹死,反而后掉下去的被淹死了呢?建议有关部门找到那两个落水少年调查一下,可能会有更加惊人的故事!上海倒钩钓鱼的那些执法者不是干的同样的事情吗?
疑点一,两个落水少年玩失踪:长江大学的领导在两个小时后到现场,与两渔船的老板商讨捞尸体的费用一俱尸体一万二,渔船老板才让人开始下水捞,当捞起第一个尸体时,观者哭声一片,那捞起尸体的位置距渔船不到三米,当时只要船上的人把浆丢过去就能获救。当捞起第二个大学生尸体时,渔船的老板停止行动,说二万四钱没到位,拒绝打捞尸体,旁边谴责声一片。最后老师们下跪才以一万一俱尸体成交,到六点多才打捞上来第三俱尸体,到现在为止,被救的两名小孩却玩起失踪,找不到人了!
疑点二,两个落水少年是自我脱困的:连日来所有报道都无证据显示两名小孩是被大学生救上岸的。事实上,当大学生救人人链断裂后,现场非常混乱,在学生们哭求围观者协助救人时,非常熟悉水性的两名小孩已趁机溜走了。
疑点三,“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挣钱啊”:事发时,同学都给渔船的老板跪下了,求他们看能否捞救方招3人,老板说,“长江上哪天不死人,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挣钱啊?”当天参与人梯救人的一名同学说,“当时老板说了,活人不救,捞尸体,白天每人1万2千元,晚上1万8千,一手给钱一手捞人”。
疑点四:出事宝塔湾是捞尸黑点:管辖宝塔湾治安的荆州市***局沙市分局水上派出所所长王玉秀介绍:警方之前也接到有渔船长期停在宝塔湾,借帮落水遇难者家属捞尸体索要高额酬金,这些人不救活人,只捞尸体,且有很深的社会背景,“他们不救,别人也不敢救”。联系到消防队队员来了后,说他们也不是专门的搜救队,救不了”可以看出,当地警方存在严重的“不作为”情况,而且 这种“不作为”是由于存在某种顾虑。悲剧一直不断的重复重复,就是我们有关部门的对百姓的生命的漠视和麻木!
船老大在大学生跪求之后无动于衷,但是,请大家注意的是,当时已经有数位消防队员达到现场,在了解事情后,竟然说他们不是专门的搜救队,救不了!这是一个理由吗?!你是人民用钱养的,你是国家的卫士,你竟然能说出这种话?!那几个见死不救的是人渣,而你们,什么消防队员,你们根本就不是人!我们老百姓用钱在养畜生!
三名90后的大学生,你们太傻了。白瞎了你们那生如夏花一般美丽的青春年华。你们走了,你们没有熟悉这世间的丑恶就走了。
名利时代,大多数的人看到的不是人命,而是物质与利益。于是,活人不救,死人价高才救,这就是对社会的一种极大的讽刺与嘲笑。这30年来是富了,但是也更穷了,穷的眼中也只剩钱了!为何社会风气如此差,难道是百姓自己不好,还是整个社会导向问题?麻木的不仅是事发的湖北人民,这仅是中国道德现状的一个缩影,为什么好人经常没有好报,为什么所有人都唯利是图,以至于道德水准甚至远低于我们批判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? 金钱使人变成魔鬼。当地政府居然袒护魔鬼,是阎王殿。 TND,这是人吗?这就是畜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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